学校安全通知

时间:2023-10-30 11:36:11
学校安全通知三篇

学校安全通知三篇

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,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,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,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。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安全通知3篇,欢迎大家分享。

学校安全通知 篇1

各党总支、校属各单位:

为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,定于x月15日(周四)下午2:30,在新校区办公楼第四会议室(302室)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会人员

1.各教学院(系、部)总支书记、两办主任及治安消防管理员;

2.机关各部门治安消防管理员;

3.重点部门(后勤服务集团、基建处、网络信息技术中心、图书馆、老校区综合办、校产中心、学生处、团委、实训中心)负责人、办公室主任及治安消防管理员。

二、会议要求

1.各部门负责人负责通知本部门与会人员准时参加,做好签到工作,不得迟到早退;

2.与会人员自带文件(见OA);

3.如有其他原因不能到会,请向主管安全的副校长请假。

  保卫处

  20xx年12月14日

学校安全通知 篇2

各学院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xx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、愉快、文明的假期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思想上高度重视
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,常抓安全工作不放松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,严密部署安全措施,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二、严抓落实,确保各项措施落地

(一)加强学生安全教育。放假前,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结合实际,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交通事故、防拥挤踩踏、防火、防溺水、防台风、防洪水、防泥石流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,尤其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,不参加打架斗殴,要遵守交通规则,要注意饮食安全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防止被骗、被盗等危险,提醒学生在人员密集地点的人身财产安全;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道德规范,明辨是非,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。

(二)做好安全防范。在放假前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,消除各类隐患,开学前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复查,确保开学正常运行。

(三)做好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。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学生情况,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,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;要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,同时建立临时性的学生自我服务、自我管理组织;教育留校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,按时作息,不自炊,不违章用电,不酗酒滋事,不留宿外人;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,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,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。

(四)对外出学生进行安全提示。提醒并督促学生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,对于参加社会实践,国内外访学、游学的学生,要购买保险,制定专门的安全保障措施,防止各类意外事件发生。如有学生在外实习、打工,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,防止上当受骗。学院要与外出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保持联系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。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各项困难,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。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、参观考察、志愿者服务、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,需提前制定安全预案,明确责任,依法实施,在活动地点、出行路线、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,远离易发生山洪、雷击、泥石流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,严防交通事故、拥挤踩踏、食物中毒、意外伤害等各类事故,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。

(五)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。学生在假期外出、旅游或回家要向学院请假,按期返回学校,严禁擅自离校。

(六)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。各学院要建立值班制度,保持通讯畅通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随时掌握学生动态,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,发现问题,及时有效处置,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。

(七)暑假结束后,各学院要清查学生返校情况。9月5日上午10:00前,将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。

三、明确责任,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

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暑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确保任务明确、措施到位、责任到人。对因责任不落实、工作不到位、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、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,出现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武装部

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  团委

  公安处

  20xx年7月5日

学校安全通知 篇3

各学校:

开学在即,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,确保20xx年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前后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认识,切实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

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,牢固树立大局意识、忧患意识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中心工作来抓。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切实落实“一把手负责制”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制,明确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,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,做到岗位明确,人人有责。要根据新学期学校人员变动情况,及时调整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,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,事事有人做。

二、自查自纠,全面细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

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后分别进行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,确保学校校舍及各类设施、设备均能安全正常使用,切实做到不漏过每一栋校舍、不漏过每一种设施、不漏过每一个部位、不漏过每一道环节。要全面开展校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、食堂安全、校园“三防”以及校车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并做好台账记录。

(一)加强学校安全常规检查。一查安保人员配备情况,看校园安保力量是否落实;二查安保器械及视频监控系统的配备、安装、使用情况,看物防、技防措施是否落实;三查出入验证登记、领导带班值班情况,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;四查师生安全教育、演练是否落实;五查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安全责任细化、分解情况,看所有工作环节的.安全责任体系是否落实。

(二)加强校园安保工作。一是落实校园门禁各环节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;二是做好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和定期排查工作,从源头上杜绝校园出现管制刀具。三是加强学生自由活动期间、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,落实执勤巡逻制度,严防发生意外及伤害事故。

(三)加强教学场所、设施检查。对学校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备、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、检验,不放过任何一处死角,特别是教室、电梯、食堂、宿舍、厕所、围墙、栏杆、旗杆、实验室、运动场和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、锅炉房等重要场所。利用暑期进行了校舍及校园设施整修的单位,要特别做好学校维修、在建工程的安全维护工作,严格做好防护措施。对未完成的维修、在建工程禁止投入使用,杜绝边施工边使用。

(四)加强校车安全管理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《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》要求,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在开学前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修、试运行,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,杜绝接送学生车辆“带病上路”。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的道路状况、停靠站点、学生上下车等全部环节进行检查、预演,各项检查要建立台账,记录在案。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、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,严禁出现超速、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逆向超车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。要教育学生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,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。

(五)加强食品卫生和饮用水管理。学校食堂使用前要进行一次彻底保洁,清除过期、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。同时做到“四查”:一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到期;二查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;三查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是否到位;四查新招聘的工作人员是否培训和体检。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,自备井学校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监测、消毒,确保水质合格;二次供水的学校,要对设施进行清洗、消毒,将管道内的水放净,排除管道内的杂质,确保用水安全。

(六)加强宿舍管理。寄宿制学校要健全完善管理人员值班值宿制度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巡查检查制度。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杜绝学生无故旷寝、外人留宿、宿舍内存放危禁物品等现象。要特别注重完善和强化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。

(七)加强消防安全管理。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消防“四个能力”建设的要求,强化制度建设,配齐消防设施,确保教室、图书阅览室、宿舍、实验室、餐厅、功能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灯、灭火器正常使用,各种检查记录规范使用。

(八)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、食药监、行政执法、文广新等相关职能部门,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流动摊点和小商小贩,社会闲杂人员骚扰学生,非法经营的“三厅一吧”等不安全因素开展排查整治,为师生营造安全、和谐、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。

三、加强教育,上好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

新学期开学伊始,各单位要充分准备好秋季开学尤其是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,把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,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LED显示屏、宣传栏、国旗下讲话、主题班会、教职工会议等途径,多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。要围绕消防、交通、防震、防溺水、饮食卫生、行为养成、防诈骗、心理健康等主题,结合重要时间节点,探索形成符合本校师生实际的安全教育内容,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传授,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增强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防范意识。要按照教育部《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》要求,加强应急避险演练,重点做好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和培训。安排新生军训的学校,要将军事训练与安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,确保军训期间师生安全。

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,并将自查自纠方案和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,分别于8月31日、9月14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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